宁夏取消30项自治区本级证明事项

来源: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2018-12-23 19:32:15

记者 祁鹏 马佳

自治区政府决定取消30项区本级证明事项。今后,涉及经营水路运输业务、就业创业证明等都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明,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。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自治区政府 组织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、自治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,最终确定保留9项、取消30项证明事项。对于取消的30项自治区本级证明事项,明确了取消后的办理方式。

其中,完成献血计划、用血、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等证明,将由开具单位提供,不再向申请人索要;营业执照副本、安全服务设施、就业创业、学历等,将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,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;用户满意度、实缴税务、销售统计、无质量事故、无环境污染事故、个人信用记录等,改由部门主动核查;工伤认定决定书改由通过行政部门抄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获取。

保留的9项证明事项,均为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。其中,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将通过政务大厅统一办理;专利权有效证明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、健康体检证明等8项证明将全部网上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