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出台新规保障妇女就业
来源: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2019-04-10 20:29:14
记者:米龙 胡宇凡
自治区人社厅、教育厅、司法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,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作出细化规定。
《通知》明确,各类用人单位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、发布招聘信息、招用人员过程中,除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:
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;
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;
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;
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;
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要畅通渠道,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。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。
对用人单位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,依法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。
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 周文盈
被约谈的单位拒不接受约谈、或者拒不改正的,我们可以(联合)有关部门,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曝光,另外还将其纳入社会诚信的体系中。